夫子會故事#054----《情理兼備》
54. 《情理兼備》
(一)
程顥,也是宋朝大理學家,曾在地方任官。傳說,程顥在山西擔任晉城縣令時,縣境內有兩條河,即廣濟河和蔡河,沿河的不法之徒,專靠威脅索取來往船民的錢物來生活。若有不從,則聚眾焚燒船隻以懲戒百姓,這樣每年都有幾十隻船隻被燒毀,造成悲劇和損失。
(二)
程顥上任以後,立即派人將這夥人的首領捕獲歸案。經過審理,又抓獲五十餘人。程顥看他們是為生活所迫,就既往不咎,讓他門在河沿分散居住,以當縴夫為業,而且令他們維護沿河的治安秩序。自此以後,程顥治理的境域內,再也沒有發生過勒索焚舟的事件。
(三)
傳說,程顥為官時曾巧妙地處理過一件民事糾紛。有一次,一個人借居在他哥哥的宅院中。他挖地窖時,挖到了很多埋葬在地下的錢,並把這些錢據為已有。他的侄子到他家索取,叔叔說是自己近年所存。於是他的侄子到程顥處告狀說:「叔叔近日在地下所挖的錢,都是我父親早年所埋葬的。」程顥問:「你父親埋葬這筆錢財有多長時間?」回答說:「已經四十年了。」程顥問:「你叔叔借居在這所宅院多長時間了?」回答說:「已經二十年了。」
(四)
程顥隨即派官員去取來一些在地下挖出的銅錢,查看以後,程顥就傳喚此人前來官府,並對他說:「現在朝廷所鑄銅錢,不到五年就流通全國各地,但你挖出的這些錢都是你借居宅院之前幾十年所鑄,這是什麼原因呢?」借居的人只好承認,這些錢並非自己所藏。程顥隨即判令他將這些錢退還,並按律法將他責打十杖。
程顥提出,任何有志於學的人都可以成為聖人,所以,教育之目的乃在於培養聖人,「君子之學,必至聖人而後己」。凡夫皆可以成為聖人,凡夫並非有功名或飽學之人,亦可以做一個「凡夫聖賢。」